各二级学院、相关部门:
根据《教育部关于印发<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(2015-2018年)>的通知》(教职成[2015]9号)和《浙江省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(2016-2018年)实施方案》(浙教办高教[2016]87号)精神,为推进我校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建设与改革,培育一批省级及以上创新创业教育课程,学校决定遴选建设一批校级创新创业教育课程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范围
学校鼓励教师面向全体学生开设培养学生创新创业意识、激发学生创新创业动力的通识性创新创业课程;提升学生的创业知识和专业技术技能、与创新创业和就业密切相关的专业课程;培养学生创新创业实际运用能力、提高学生综合实践能力的创新课程和实践活动课程等。重点建设两类课程:
1.通识类创新创业教育课程
根据学校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,着力培养学生的创业知识、创业能力和创业素质,并与大学生理想信念教育、实践教育、校园文化活动、就业指导服务等有机衔接,开发、开设相应的创新创业类全校性通识教育课程。
2.专业类创新创业教育课程
主要面向本专业、本学院和相关专业学生开设。立足专业实际,基于专业背景开发、开设相应的创新创业教育类专业课程,努力将创新创业教育有机融入专业教育。
二、申报要求
按照“面向全体、注重引导、分类施教、结合专业、强化实践”的原则,强调理论与实践并重,积极推进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建设。具体要求如下:
1.申报课程负责人为我校在职在岗的教师,有相应的创新能力,有一定的指导学生创新创业的实践经验和心得体会。
2.创新创业教育课程的学分设置原则上为1-2个学分(1学分按14个学时计算)。
3.课程内容要从学生的实际出发,注重其兴趣和需要,以教授学生创新创业知识为基础,以锻炼和提高创新创业能力为关键,以培养创新创业精神为核心,为创新创业人才提供优质教学资源。
4.课程规划科学合理、切实可行,教师队伍、教学条件能够满足课程教学的实际需求,课程覆盖面大,学生受益范围广。
5.课程建设内容包括教学基本文件(课程标准、教学设计、教学课件、题库等)、数字化教学资源和教材等,适合在网络教学平台开展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。
三、项目经费及建设周期
学校对获得校级立项的创新创业教育课程给予3万元/门的标准予以资助,建设周期两年。
四、材料提交
各课程负责人认真填写《创新创业教育课程申报书》,并请于12月30日前通过“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项目管理系统”上传并提交申请,纸质材料一式3份提交所在二级学院(部门)。所在二级学院(部门)在网上填写审核推荐意见后,于12月31日前通过项目系统提交至教务处,同时将申报书纸质材料及《创新创业教育课程申报汇总表》纸质和电子版交至教务处教学科。联系人:陈卿,联系电话:86923316,邮箱:48192185@qq.com
附件:1.创新创业教育课程申报书
2.创新创业教育课程申报汇总表
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
2016年12月20日